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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学与社会科学系学生辅导员工作职责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9-09-20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 

第一条 辅导员基本要求

一、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力量,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,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二、辅导员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认真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学习教育学、心理学、管理学等理论知识。对待学生工作要由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。工作要兢兢业业,脚踏实地,要有奉献精神。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任务。要根据现实情况,研究学生工作,掌握新规律、解决新问题。努力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,坚持思想教育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。

三、 要时刻关心和爱护学生。严格要求学生,不护短。帮助学生解决各种困难。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,和学生打成一片,了解情况,发现问题,及时解决。坚持思想教育要耐心,工作方法要细心,克服急躁和畏难情绪。加强自身的修养,做学生的良师益友。

四、对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。工作要有严格的科学性、计划性,讲究高效率。讲党性,讲原则,讲团结,讲纪律,不徇私情。办事处理问题要公道,对学生要一视同仁,避免有亲有疏。要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。以身作则,严格要求自己,言行一致,要求学生做的是自己首先要做到,处处给学生做出榜样。要做到言而有信,说了事情就要办。要充分发扬民主,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
要及时认真总结工作,积累经验,摸索规律,锐意改革,勇于创新,开拓进取。

第二条 辅导员工作职责

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,把学生培养成为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“四有”人才,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接班人。

在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中要坚持五抓:即抓苗头、抓倾向、抓规律、抓骨干、抓后进。并把这作为基本工作方法贯彻工作始终。

在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中要坚持三看:学习看劲头、生活看秩序(寝室和教室卫生、作息)、活动看情绪。

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学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,经常深入班级,检查指导班级工作,调查研究,总结经验,抓好典型,宣传推广。

模范遵守辅导员工作守则要求,关心爱护学生,经常深入学生宿舍、教室、食堂、晚自习等,掌握学生的纪律、学习、生活等方面情况。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在学生中的贯彻落实情况。

检查指导班主任工作,共同商量搞好班级学生工作。

积极参加校、系、部(处)和年级的各种会议。认真学习,提高水平;沟通情况、反馈信息,发表意见,建立学习工作笔记。

对评优、评奖的学生和班级提出表奖意见,对违反纪律构成行政处分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,参加招生、毕业分配的具体工作。

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、系、部(处)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。组织值周工作和竞赛评比工作;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文娱、体育、社会实践等活动。

要严格请假制度,不得擅自脱离岗位。

指导团总支(支部)、学生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,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。

第三条 辅导员常规工作

每周召开一次学生干部例会。(检查值周工作,总结上周工作,布置下周任务)。

每周要参加晚间值班一次。

每周至少要找2~3名学生个别谈心,有计划、有目的地调查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要求。

每周普遍检查总结一次宿舍、食堂、教室、早操、晚自习、晚就寝的纪律、卫生情况。

每月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例会。

每两周参加一次学生不同类型的马列学习会、班会、座谈会等会议。

每月召开一次年级大会。

每月向主管学生工作部门有准备地、系统地全面汇报一次学生工作。

每学期开学时,上交学期工作计划、每学期末上交学期工作总结。

写好日常工作笔记和值班纪录。